划重点: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年轻人要租房,中年人要教育孩子,赡养老人,偿还房贷……如何进一步减轻人们的负担?
10月20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新鲜出炉。征求意见将有15天时间,再经过修改完善,提交国务院讨论,于明年1月1日实施。
关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租房以及赡养老人的费用如何抵扣?哪些情况可以抵扣?每月税前能扣除多少金额?
1
子女教育扣除
1000元/月
从适用范围来看,包括学前教育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往后子女的义务教育、高中、大学(大专)、硕士以及博士都符合扣除范围。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意味着,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将能享受到每年24000元的定额扣除。
需要指出的是,每年12000元或24000元的扣除,既可以父母一人扣50%,也可以由一方扣除10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2
首套房贷利息扣除
1000元/月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不得扣除,并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扣除机会。
此外,首套房贷利息可以选择由夫妻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3
直辖市、省会城市等租房扣除
1200元/月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租房产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
需要指出的是,在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中,这是唯一一项有地区区别的,主要分三类情况。具体来说:
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12000元(每月1000元);
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此外,对于夫妻租房的情况,夫妻在同一地租房,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支出;而夫妻在不同城市工作,且各自在主要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租金支出。
需要强调的是,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这意味着,房贷利息和房租只能扣除一项。
4
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
2000元/月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进行扣除;其中分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况。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分摊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平均分摊、约定分摊等情况,分摊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此外,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5
大病医疗限额扣除
每年60000元
征求意见稿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6
继续教育扣除
每年4800元或3600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分两项:学历继续教育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7
最高扣除额度
可达5600元/月!
看过专项附加扣除的详细规则后,可以设想下,漂在大城市追逐梦想的年轻人至少有租房项可以扣除,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职场人则可以扣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
因此,大部分个税纳税人都会有一项、两项,甚至最多五项全部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果你的月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在7000-30000元之间,按照不等的抵扣标准,可以再有多少减税空间?
据测算,除大病医疗附加扣除和其他极其特殊情况外,假设一人符合四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即享受最高扣除额度,应当这样计算:
1000×2(子女教育)+400(继续教育)+1200(租房)+2000(养老),总计5600元。
今天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并公开征求意见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税法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暂行办法出台前,相关部门已经以无方案征求意见方式广泛听取了全国各地专家学者、“两会”代表委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将随着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据悉,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最新个税计算公式+税率表
1
速算扣除数一: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综合所得适用(按月)
速算扣除数使用示例:
A个人于2018年12月取得20000元工资收入,在不考虑其他所得及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情况下,假设五险一金为4000元,再减去个税草案中的费用扣除标准5000元,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元-4000元-5000元=11000元,再用11000元去找对应的级数,由于11000元在3000元和12000元之间,应选择第二级,即适用10%的税率和210元的速算扣除数。
计算方式:
11000元×10%-210元=890元
因此A个人在2018年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90元。
批量计算怎么办?
用A个人收入20000元,再减去五险一金4000元,求得16000元,填写在表格D3处:
再在E3处直接复制以下公式:
=ROUND(MAX((D3-5000)*{0.03,0.1,0.2,0.25,0.3,0.35,0.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
便求出本月应交个人所得税890元,一定记得,本公式中的取数处为“D3”,在实际测算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表格去选择取数处。
2
速算扣除数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综合所得适用(按年)
3
速算扣除数三:经营所得(按年)
个税改革后,你的个税怎么算?
来源:新华社、每日经济新闻、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政府网、税客问答,中国财税浪子,秀财网。由高顿财税学院(ID:gaoduncaishui)整理发布,引用或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