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涉税鉴证业务工作的来龙去脉

起底涉税鉴证业务工作的来龙去脉

未知2015-02-03

  去年,国务院发出通知,将注册税务师(以下简称CTA)考试由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改为水平测试类考试。然而目前,仍有相关者在为CTA的复苏及合法化努力。那么,CTA是否需要保留?若保留,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笔者认为,即使将来CTA重新合法化,鉴于此前我国涉税鉴证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也有必要将存在的问题做一个小结,以便相关部门对涉税鉴证业务能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这不仅对是否应保留及如何保留CTA行业至关重要,而且也是加强我国法制建设、优化市场环境、维护政府形象的基本要求。对此须考虑以下问题。

  首先,所谓“涉税鉴证业务”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税务机关将一些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应该由自己完成的费事、费时、费力、费脑的工作交给CTA 去完成,以降低自己的责任和工作量;二是税务机关对由企业完成并承担责任的涉税工作“不放心”,让CTA去检查把关,以降低税务机关自己的责任和工作量。对这两项“涉税鉴证业务”,税务机关不仅都要求企业来买单,而且还让CTA承担责任。这种情况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涉税鉴证业务”的认定和“CTA”的设立都没有法律依据,不符合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二是我国企业的税负本来就高,而让企业付费更是增加了企业负担,不利于我国改革开放良好氛围的形成,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三是相关税务机关严重不作为、乱作为,严重破坏了政府公信力,损害了政府形象。

  其次,实际上所谓的“涉税鉴证”业务很多不仅是税务机关工作的难点、重点,而且工作面广量大,同时对税收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要求较高。如果税务机关将这些业务长期交给CTA做,可能将严重影响税务机关自身专业业务水平的保持和提高。税务机关要权衡涉税鉴证业务与专业胜任能力。

  第三,相当多的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都要给当地的税务机关介绍费、回扣或佣金等。事实上,事务所不仅是当地税务机关小金库的来源,而且也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逢年过节福利和奖金的源泉,特别是已经成为一些税务机关**“吃空饷”或拿“年终分红”的第二工作单位。这是涉税鉴证存在的乱象之一。

  第四,还有一些事务所已成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安排亲戚、朋友的就业基地,而对就业人员的水平、素质是否能胜任等往往不予考虑,这不仅大大降低了事务所作为涉税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而且降低了事务所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水平和能力。

  第五,企业只要委托由某些税务机关指定的事务所进行税务代理,并付给了高额代理费后,企业的很多问题,诸如需要补交大额税款等,往往就不了了之了。

  所以,笔者认为,涉税鉴证业务要想健康开展,必须解决好立法问题、收费问题、专业胜任问题、监管问题、权利寻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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