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客车开具的税率为 3%的电子普票,税额是否能够抵扣
2022-01-13
问:
乘坐客车开具的税率为 3%的电子普票,税额是否能够抵扣?
答: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贵公司收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暂允许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相关规定: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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